北京3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,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因信贷资产非真实转移、以贷转存虚增保证金存款,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罚款55万元。
处罚依据为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。
以下为处罚原文:
苏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(南京银行苏州分行)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苏州银监罚〔2017〕4号
被处罚当事人
名称
南京银行苏州分行
主要负责人姓名
徐建华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
信贷资产非真实转移、以贷转存虚增保证金存款
行政处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
行政处罚决定
罚款人民币五十五万元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
苏州监管分局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
2017年2月21日